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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职能
 1、研究花卉行业的发展方向和布局,制定花卉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
 
2、研究提出发展花卉行业科研、生产方向及有关方针、政策、法规的调研,为政府部门当好参谋。  
 
3、协调产供销、内外贸易部门、地区、行业之间关系;促进花卉行业的专业管理,推动各种形式联合,用经济办法组织协作。   
 
4、调查研究省内外、国内外花卉行业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预报,收集整理交流花卉经济、技术情报资料;开展技术服务;提供技术咨询;组织安排花卉行业的国内外交往交流活动。  
 
5、协调和推动花卉科学研究工作的发展。组织花卉行业省内外、国内外先进技术的交流,开发新品种、新领域,引进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水平,促进花卉的内销和出口。  
 
6、推动和协助有关部门加快花卉行业的智力开发,搞好技术培训,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行业的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  
 
7、组织有关部门、地区恢复和发展传统名花、名园,研究开发花卉新产品和有关特色的园林传统品种。协调出口、内销商品生产基地建设。 
 
8、组织行业的全省性花木展览展销,积极扩大花木消费市场。协助工商部门加强对花木市场管理工作和花木销售产品质量标准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