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中国”是对中国未来发展特别是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诗意表达,其实质是一种人与自然和谐、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文明发展新境界、新形态,充分反映了人民群众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美好愿景和期盼。美丽中国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即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同时,建设美丽中国需要科技、制度、文化等来保障,最终实现人与自然、环境与经济、人与社会的和谐。从这个意义上讲,美丽中国由环环相扣的三个层次的美构成,体现了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
第一个层次的美是指自然环境之美、人工之美和格局之美。这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基础。建设美丽中国,首先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维护自然环境之美。同时,应站在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布局人工环境,构筑科学发展的中国大格局之美。这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切入点。人工之美是自然之美的延伸,是人类科学合理地利用自然环境的体现。人类社会发展既要维护生态平衡,又要利用自然资源、自然环境创造物质和精神财富。应在维护生态平衡的基础上,努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人工之美和格局之美,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
第二个层次的美是指科技与文化之美、制度之美、人的心灵与行为之美。这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必要条件。建设美丽中国,需要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绿色发展理念、合理消费理念,树立正确的生态价值观、绿色财富观和绿色利益观,形成鼓励绿色发展、合理消费的社会环境和氛围;需要研发和运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科学技术,开拓新的发展空间,破解资源环境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难题;需要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等,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需要塑造美丽心灵、倡导美好行为,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
第三个层次的美是指人与自然、环境与经济、人与社会的和谐之美。这是建设美丽中国的落脚点与归宿。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需要摒弃过度耗费资源、损害环境的传统发展模式,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实现人与自然、环境与经济和谐发展。美丽中国,还美在人与社会和谐发展上。人与社会和谐发展,需要在尊重、把握和顺应自然规律的基础上,不断调整当代人之间以及代际之间的环境利益关系,努力实现人与人、人与社会、当代人与子孙后代的环境利益关系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