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森林城市,是指城市生态系统以森林植被为主体,城市生态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各项建设指标达到以下指标并经国家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授牌的城市。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与谐社会、体现以人为本,全面推进我国城市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发展道路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城市生态建设,创造良好人居环境,弘扬城市绿色文明,提升城市品位,促进人与自然与谐,构建与谐城市的重要载体。
贵阳―― 我国首个国家森林城市
2004年11月,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授予贵阳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作为我国首座获此殊荣的城市――贵阳,是一座群山环绕、河网纵横、城在林中、林在城中、四季常青、人居舒适的美丽城市。森林是贵阳市的标志性景观,也是它的绿色生态屏障,在改善市区生态环境,增强人民身体健康,发展生态产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也为贵阳赢得了“全国绿化先进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等荣誉称号,并被定为“中国首座循环经济试点城市”、“中日环境合作示范城市”。
长期以来,贵阳市高度重视城市森林建设。环城林带与城区绿地建设规模宏大。先后建成长70公里第一环城林带与长304公里第二环城林带。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时,全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25平方米。
沈阳――城市森林建设让沈阳摘掉世界十大污染城市之一的帽子
2005年8月,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授予沈阳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沈阳是我国典型的北方平原城市,也是重要的东北老工业基地之一。
受工业污染的影响,沈阳一度被评定为世界十大污染城市之一。自2001年起,沈阳市提出“生态立市,建设森林城市”的战略决策,经过大规模的城市绿化建设,在城市周边、城市郊区与远郊农村建设成以三条森林带与446万亩的四个绿洲为主体的环城生态圈。依托城市滨河、滨湖资源,形成楼水相映、山水相映、林水相依的城市森林景观。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时,全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0。65%,绿地率达35。97%,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城市郊区森林覆盖率达到27%,形成了以林木为主,乔灌草搭配,分布自然,结构合理,功能高效,景观优美,特点鲜明的城市森林体系。
长沙――我国中部中心城市建设森林城市的典范
2006年10月,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授予长沙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