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淄博市住建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淄博市城市裸露土地绿化工作实施方案》,提出2014年11月底全面完成城市裸露土地绿化工作。
裸露土地,是指位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没有植被覆盖、影响城市景观效果、易起尘露土的土地。淄博市提出,根据土地权属,按照"谁裸露、谁绿化、谁管理"和公共地段政府负责的原则,在全市规划区范围内开展裸露土地绿化工作,实施"微园林、微绿地"建设,2014年11月底全面完成。以进一步减轻城市扬尘污染,改善空气质量,美化城市环境。
绿化的重点是城市公共部位、道路两侧、沿河、单位庭院内、临时闲置土地、建筑工地、城乡结合部及城市近郊裸露地绿化。
其中,对火车站、汽车站、商场、宾馆酒店、文体中心等大型公共建筑周边的裸露土地,进行乔灌木种植,丰富绿化景观。广场硬铺装面积较大、绿地面积较小的地块,将兼顾使用功能和景观效果,采取破硬造绿、见缝插绿等方式栽植高大乔木,为群众出行提供绿荫庇护。对公园、广场、游园等公共绿地中的裸露地,要进行乔灌木和地被补植,做到应绿化的面积全部绿化,无绿化死角,无裸露泥土。加强停车场绿化,现有室外停车场要逐步改造成为上有林荫、下有植被的生态停车场。因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违章建筑拆除等产生的空闲地块,将优先考虑规划建设公园绿地。对"征而未建、拆而未建"的地块,闲置时间超过3个月的,必须种植乔木片林和二月兰、波斯菊、蜀葵等观赏类植物,既美化环境,又为城市绿化储备苗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