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树名木是林木资源中的珍品,是文化的结晶和承载者,是一个地区历史见证和文明的象征。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是生态文明、美丽宿迁建设重要内容。近年来,宿迁市林业局高度重视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坚持“四个到位”,全面有效保护古树名木。
调查摸底到位。市绿委办先后3次组织开展古树名木普查建档工作,基本摸清了全市古树名木资源数量、树种、地理位置、生长状况等,建立起文字、表格、照片齐全、一树一套的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为全面有效保护管理古树名木提供了科学依据。
管护措施到位。深化古树名木保护责任制度,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在城乡规划和工程项目建设列入古树名木保护要求;古树名木移植、枯死树清理时,严格执行申请、论证、审查、批准(确认)程序;日常养护按技术规程规范操作;对树龄高、生命力减弱的濒危古树名木邀请专家会诊,安排专业队伍救助。
宣传教育到位。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移动通信手段,以专栏、专版、电视讲话、公益广告、标语横幅、设移动宣传咨询点、立固定标牌方式,进景区、进学校、进社区、进工厂、进村庄、进农户,广泛宣传古树名木保护的必要性、紧迫性、重要意义及政策法规和养护知识,全面提升民众保护古树名木意识和自觉性。
整治严打到位。结合森林资源保护,会同园林、城管、林业、公安等部门,协同县区,相继开展了“绿盾行动”、“春季行动”、“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专项斗争”活动。以项目建设、房屋拆迁、小区改造工程及林场、老村居等区域为重点,摸排线索,统一行动,严厉打击乱采滥挖、乱收滥购、无证运输、擅自移栽、故意毁坏、非法砍伐古树等行为。近年,全市共查处破坏古树名木案件12起,打击处理违法人员1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