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这是中央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战略高度,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的全面安排和战略部署,这些制度与我省党代会提出“生态绿色持续发展”战略以及我州“生态立州”战略不谋而合,我们应该用健全有力的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确保我州天蓝草碧的优美环境,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
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全州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面对我州资源约束趋紧、环境破坏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我们一定要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我州生态环境秀美,原生态自然环境众多,多数尚未开发与利用,但随着人为的干扰和破坏,生态环境一度趋于脆弱状态——玛曲黄河沿岸的草场在沙化,阿万仓湿地由于牛羊超载水量骤减,迭部、卓尼等林区采薪烧柴严重,森林质量和面积逐步下降……因于此,我州出台了很多关乎生态环境保护的严格制度和优惠政策,也首次被国家定位为全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被誉为“中华水塔”、“黄河蓄水池”,属于全国“限制开发区”范围,被国家整体纳入全国13个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区范围,总投资44.51亿元的《甘肃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项目正式获批并在实施当中。我州在探索中国特色生态文明建设的道路上已迈出了关键一步,正在经历着从缓变到聚变、从量变到质变的历史性飞跃。
生态文明建设是全州一项全局性、系统性、长期性、复杂性的工作。无论是我州、我省还是全国,仍存在不少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性缺陷,严重制约着生态文明的可持续发展。比如,由于我国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不够完善,市场机制对自然资源的作用不够充分,使得原本非常宝贵的自然资源被大量低效消耗,既浪费了资源又污染了环境;由于传统的政绩考核制度根深蒂固,我州有的部门更愿意追求经济增长而忽视环境保护,有的企业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同样阻碍了生态文明建设进程。深化制度改革已经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迫切要求,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此给予了最响亮的回答: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我州及时出台了《甘南州深入推进“生态立州”战略,努力建设“生态甘南”的实施意见》、《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甘南州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甘肃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规定>的实施意见》和《甘南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及绩效评估考核管理办法》等制度要求,确保生态环境保护这项持续长久的工作步步落到实处。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生态立州”的硬实力,先进的制度体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软实力。我州是国家重要的高原生态安全屏障,是黄河、长江上游重要的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和水源涵养区,保护好我州的生态环境,构筑起甘南高原生态安全屏障,是党中央和省委赋予我们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历史使命,我们必须率先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用严格健全的制度体系保护生态环境。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彻底告别简单以GDP论“英雄”的传统政绩观;坚决守住生态底线,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制度,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探索建立环境保护垂直监管制度,健全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构建公众参与和严格惩处的保护管理体制。
绿色持续发展已经成为全国乃至全球的潮流,谁能抢占生态文明建设先机,谁就能赢得战略主动。我州要在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继续走在全省前列,就必须按照全会要求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继续走“生态立州”之路,处理好发展经济同保护生态环境的关系,动员全州各种力量参与绿化行动、保护生态环境,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型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给子孙后代留下一个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的秀美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