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绿化办获悉,我省把“推进四绿工程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并纳入2013—2015年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六项提升工程”的重点项目加以推进。
据了解,2013年全省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生态省、建设美丽福建的目标,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持续推进“四绿”工程建设,积极创建森林城市(县城)。全省组织开展了以“推进城乡绿化,携手共建生态省和美丽福建”为主题的绿化系列活动,省绿化办首次在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各地义务植树点和林木绿地认建认养点,晋江市捐资2000万元,全省启动中国绿化基金会海峡西岸绿化专项基金。
据统计,去年全省参加义务植树1895.28万人次,完成义务植树7021.35万株,占计划任务的101.03%;新建义务植树基地114处,面积11997亩;全省成功举办了首批十大“树王”评选活动;永春等4个县(市)和10个单位获得“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荣誉称号。全省四绿工程完成造林56.19万亩,占任务的112.38%;全省表彰第3批7个“省级森林城市(县城)”。目前,全省已拥有“省级森林城市(县城)”19个,泉州等5个设区市正在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