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无图版
 
 
 
当前位置: 四川省花卉协会-E花木四川省花花协会 » 花木资讯 » 市场动态 » 福建:莆田市将试点推广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

福建:莆田市将试点推广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2-14  浏览次数:906
    省花协2月13日资讯: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今年要建设城市主要出入口门户景观、带状绿地、立体绿化、屋顶绿化。”市两会上,代表委员们呼吁早行动,打造生态环保家园,让市民早日享受“绿色福利”。昨日,记者在采访中获悉,今年莆田市将试点推广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明年有望在全市全面推广。

  记者从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目前莆田市建成区绿地覆盖率达45.98%,建成区绿地率达39.78%,人均公共绿化面积达12.9平方米。即将试行的城市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将作为城市绿化的有益补充。

  按照规划,今年莆田市每个县区都要建立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试点。各县(区)按照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对辖区内主要公共建筑和政府机关单位进行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全市计划建设屋顶绿化面积2万平方米。其中,仙游县建设屋顶绿化10处、总面积0.5万平方米;荔城区、城厢区、涵江区、秀屿区各建设屋顶绿化6处,总面积各0.3万平方米;北岸管委会、湄洲岛管委会各建设屋顶绿化3处,总面积各0.15万平方米。2015年,莆田市将在试点建设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对全市范围内适合建设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的居住小区、公共建筑、商业用房等进行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的全面推广。

  按照规定,实施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后,新建、改建项目附属绿化用地面积未达到规划要求,但项目用地范围内无地下设施的绿地面积已达到规划标准50%以上,建筑屋顶面积50%以上必须设计、建设花园式屋顶绿化。其屋顶绿化面积的20%可计入该项目附属绿化用地面积。新建、改建项目附属绿化用地面积在未计入屋顶绿化面积前已达到规划要求的,按屋顶绿化面积享受义务植树减免优惠政策或予以市级财政补贴。此外,莆田市还将对城市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将城市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建设工作完成情况作为评选市级花园式单位和绿化美化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

分享与收藏:  花木资讯搜索  告诉好友  关闭窗口  打印本文 本文关键字:福建:莆田市将试点推广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 

新闻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