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切实抓好2014年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工作的通知》,将530万亩造林绿化美化任务分解下达给全省各地,安排省级以上资金8.985亿元补助今年造林绿化美化工作。
《通知》明确了今年造林绿化美化的补助标准。其中: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通道(除高速公路森林生态景观通道外)19万亩,每亩补助300元;示范“绿色村庄”100个,每个村补助50万元;高速公路森林生态景观通道建设1万亩,每亩补助1万元;中心城区环城一重山森林生态景观提升工程3.4万亩,每亩补助5000元;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建设中,人工造林1万亩、每亩补助2000元,林带修复2万亩、每亩补助500元,封山育林5万亩、每亩补助70元;“三沿一环”(沿海、沿江、沿路和环城一重山)重点区位林分修复33.6万亩,每亩补助500元;生物防火林带建设1万亩,每亩补助1000元;油茶丰产示范片建设5万亩,每亩补助1000元;珍贵用材树种造林10万亩,每亩补助500元;森林抚育200万亩,每亩补助100元;营林机械推广示范县(点)10个,每个补助100万元。
《通知》要求,各地要抓好造林地的落实,特别要落实好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通道、绿色屏障的“四绿”工程建设用地,对现有采伐迹地和极少量的宜林荒山,要逐块落实,及时造林。
在省专项补助基础上,各级政府要安排相应配套资金,并确保将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和森林资源补偿费用于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要根据造林任务,认真测算所需苗木的树种和数量,适时调整苗木结构,加大乡土阔叶树种苗木培育力度,备早、备足、备好造林苗木。要适地适树、科学造林,大力提倡不炼山造林,造混交林,维护地力和生物多样性;在重点生态区位,通过间伐、补植、套种等措施,加快调整树种组成,改善林分结构;在非林地绿化,要选择景观效果好、经济价值高的名贵和优良乡土阔叶树种,丰富森林景观,提高城乡绿化美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