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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将整合重组国有林场每个县最多保留3家林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2-24  浏览次数:431
    省花协2月20日资讯:

19日,记者获悉,作为全国国有林场改革试点省份之一,江西将积极稳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2014年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方案》出台,江西将按照森林分类经营、分类管理、规模经营的要求,对全省国有林场进行整合重组并理顺管理体制,每个县最多将保留3家林场。

据了解,此次改革要实现六个到位,即:国有林场性质界定到位、林场整合重组到位、职工社会保障落实到位、用人制度改革到位、场办社会职能剥离到位、经营管理机制转换到位。

原则上,江西将把绝大多数国有林场定性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对个别林地立地条件好、自身发展后劲较强、非生态脆弱区域的国有林场,界定为商品经营型林场,实行企业化管理。对同一县(市、区)国有林场数量较多、单个林场经营规模不足3万亩的将进行整合重组,原则上改革后每个县保留林场的个数不超过3个。

同时,全面解决林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问题,国有林场办的义务教育学校、医疗单位等社会管理职能将全部进行分离,实行属地管理。

进一步深化国有林场用人制度改革,建立新型劳动(聘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将主要采取货币补偿、林权承包、股权分配等方式给予补偿。

创新商品型林场经营机制,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充分激发发展活力,做大做强国有林场;引入市场机制,对公益型林场和商品型林场的造林、抚育、采伐以及其他生产性活动,采取承包或向社会招标等形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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