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地方标准《林木良种基地技术档案》(DB23/T016-2011)经黑龙江省技术监督局批准,于2011年5月20日颁布实施。
黑龙江省林木种苗管理总站在收到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0年度地方标准修订计划后,成立了标准修订起草小组,由主管站长负责,配备专业技术骨干,依据GB/T1.1—2009标准编写规则,开展了对《林木良种基地技术档案》标准的修订工作。
标准起草小组经过近半年的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资料、数据和材料,使用了良种基地档案管理软件进行了电子文本档案和登录网页的录入,并征求了专家和部分生产单位实际使用的意见和建议,对原标准进行了修订,并于2010年12月通过专家组的评审,同意该标准颁布实施。与原标准相比,新修订的地方标准吸收和借鉴了国内先进的林木良种基地技术档案的建立和管理经验,修改了林木良种基地技术档案的分类和归档内容,增加了种质资源收集保存、行政许可、良种审定、种子使用等档案内容,规范了电子文本档案录入和部分档案所需的表格填写格式。
该标准的颁布实施,对规范黑龙江省林木良种基地技术档案的建立与管理,提高林木良种基地档案管理水平,和实现全省林木良种基地档案建设规范化、现代化管理,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