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决定》对加快林业发展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加强生态建设、做强林业产业、推进林业改革、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强化林业政策扶持、实施科教兴林战略、坚持依法治林、加强林业工作领导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制定了具体措施。
《决定》明确提出,从2005年到2010年,力争每年新增造林保存面积30万亩左右,全市新增森林资源面积200多万亩,有林地面积达到850多万亩,森林覆盖率从30%提高到40%以上;新建林果产品基地50万亩,累计达到200万亩,年产果品10亿公斤;建成以落叶松、油松、华山松为主的用材林基地60万亩;林果总产值达到12亿元,生态面貌显著改善,林果产业实力明显增强。
《决定》提出,在抓好天保、退耕还林、三北四期、外援项目等林业重点工程的同时,做大做强果品业,以市场为导向,以管理促发展,向科技要效益,实施名牌战略,调整果品种植结构,新建高酸苹果、大樱桃、葡萄、花椒、扁桃、仁用杏、核桃等名特优新果品基地。加快培育、壮大龙头企业,积极发展精深加工提高果品增值能力。
《决定》着重提出,加大财政对林业建设的支持力度。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及其事业单位的行政事业经费,必须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及时足额拨给。各项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各级政府要按照工程要求保证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以工代赈、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结构调整、扶贫开发等支农资金要不断增加对林业的投入,加大对林业生态工程和林业产业开发长期信贷扶持力度,对群众造林育林,农村信用社要给予信贷支持,允许个体或农户以联户、联体等形式申请小额贷款,扩大面向农户的小额信贷和金融服务。积极鼓励林业企业和民间组织,组建形式多样的林业信贷担保机构,建立银行、企业、经营者风险共御机制。
《决定》要求,加快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森林、野生动植物和林地资源保护管理,实施封山禁牧,建立森林资源保护机制,依法治林,坚决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