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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大为新区景观绿地“立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2-27  作者:中安网 8月31日,合肥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政务文化新区集中景观绿地法定图则,  浏览次数:164
    

    8月31日,合肥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政务文化新区集中景观绿地法定图则,为确保新区建设及向省城市民提供更多的景观绿地提供了法律保障。

    此次通过的“法定图则”,是该市今年3月份委托上海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目的既是为了保证政务新区建设严格按照总体规划实施,同时也是确保新区的集中景观绿地空间不被侵占,达到“土地增值最大化、建筑体量最佳化、资源配置最合理”的目标。该“法定图则”的适用范围很广泛,包括占政务文化新区总用地面积30%%的集中景观绿地;配套建设的内容除公共服务设施外,还包括园区主题景观建筑等。“图则”还规定,新区内集中景观绿地的任何建设活动,均应遵循创造富有特色的新区城市绿化景观区域、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实现多层次的绿化配置、塑造有利于市民文化休闲活动的绿化空间等原则,集中景观绿地周边建设项目的建筑性质、体量、布局、高度、色彩等,应符合绿化植物生长的需要,并与集中景观绿地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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