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渝东北渝东南纳入示范区意义
A 有利于国家生态安全
B 有利于增强生态功能区自我发展能力
C 有利于长江经济带建设
D 有利于探索形成扶贫攻坚与生态建设相结合的经验做法
E 有利于国家生态文明制度创新
F 有利于支持重庆五大功能区域科学发展
集体提案
经过会前深入考察调研,昨日,住渝全国政协委员向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交集体提案,建议将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域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域纳入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现状
两区域肩负战略任务
在谈及现状时,多位住渝全国政协委员表示,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域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域是全国最大的淡水资源储备库和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肩负着水土保持、淡水储备、南水北调、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战略任务。目前,两大区域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的任务还很艰巨,由于绝大多数区县属于国家或市级贫困地区,财力薄弱,面临较大的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双重压力,需要得到国家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更大力度的支持。
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域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域覆盖了《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二十五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中的三个:三峡库区(主体在重庆,部分在湖北)、秦巴山区(涉及重庆、陕西和湖北)、武陵山区(涉及重庆、贵州、湖北、湖南)。
影响
纳入示范区有六意义
住渝全国政协委员认为,将两大区域纳入国家第一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有六方面意义。除有利于国家生态安全、有利于增强生态功能区自我发展能力外,还有利于长江经济带建设、有利于探索形成扶贫攻坚与生态建设相结合的经验做法、有利于国家生态文明制度创新、有利于支持重庆五大功能区域科学发展。
建议
围绕五方面给予支持
住渝全国政协委员建议,围绕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支持力度等五个方面给予两大区域支持。
在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支持力度方面,由于两大区域绝大多数区县尚属于国家级贫困地区,经济综合实力不强,建议国家把扶贫攻坚与生态建设结合起来,加强生态扶贫搬迁安置地生产生活条件建设,适当提高中央补助标准;在现有政策基础上,中央财政加大对限制开发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禁止开发区的转移支付力度。
其次,建议国家按照面上保护、点上开发的原则,在重大基础建设项目和投资安排上继续向两大区域倾斜。重点支持中小型水利设施、高速公路及乡村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污水垃圾处理和次级河流整治项目,加大对农村面源污染的治理力度,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对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方面的重点工程建设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第三,建议支持重庆等地区加快机制创新,将三峡库区及秦巴山区和武陵山区尽快作为国家首批生态补偿试点地区,加大中央财政对天然林保护、长江两岸森林工程、石漠化治理等生态补偿力度,逐年提高补偿额度。鉴于重庆拥有东西两条物流大通道,运输成本优势明显,本地需求量大,建议国家支持在重庆建设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区,同意用于原材料的进口废物在重庆报关或转关。
第四,建议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重庆作为国家首批低碳城市试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有一定基础,在下阶段国家建立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后,建议将重庆纳入区域性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布局。延长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时限,加大奖励资金安排力度。支持重庆建设中西部地区发展循环经济示范区,在园区循环化改造、“城市矿产”示范基地、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再制造试点等方面给予支持。
第五,建议指导和支持建立区域内生态环保一体化保障体系,更加有效地整合各级、各类政策措施和资源,增强政策的协调性和执行力。指导建立经常性地方协作机制,由国家部委指导、地方政府轮值,共同协商省际环保、交通、市场、公共服务等领域的规划、建设和协同管理等重大问题,形成生态共建共享、环保协同共治的体制机制。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应急机制,形成跨行政区河流污染等环境事件的联防联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