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林业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六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北京市园林绿化局下发通知,在全市园林绿化系统内部开展“六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进一步推动全市园林绿化系统“六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为推进全市园林绿化事业永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检查内容主要涵盖六个方面,一是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二是对《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物权法》等公共法律知识和《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北京市森林防火办法》等园林绿化专业法律知识的宣传情况;三是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情况;四是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情况;五是结合“天网行动”、禁猎期执法检查等专项治理活动,切实将依法治理与普法相结合的情况;六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成效及创新情况。
检查过程中,将分自查自评、核查督导、迎接检查三个阶段,采取听、看、查、议、评等5种方式进行,同时对应《全市园林绿化系统“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自查自评工作百分标准》逐项进行打分。一是听。听取被检查单位关于“六五”普法以来工作情况汇报,重点了解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典型经验和存在问题,了解干部群众对“六五”普法的评价、意见和建议。二是看。主要是查看被检查单位普法以来资料是否齐全并建档,工作制度是否完善,法制宣传阵地是否发挥作用,法治文化建设是否稳步推进。三是查。按照条块分开的要求,采取实地察看、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重点对局直属单位(中心站院、林场苗圃)进行核查。四是议。召开座谈会,了解被检查单位对本行业、本部门“六五”普法以来工作的落实情况、创新程度等,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行政”情况,将依法治理与普法相结合的工作意见和建议。五是评。根据核查督导情况,对照检查标准,对被检查单位进行评估,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