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2003年7月1日建设部颁布了国家标准(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S0500—2003),工程量清单报价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工程施工招标方式,已有很多年的历史,随着建筑业的逐步深入,建筑市场的日益完善,建设工程的承发包主要通过招投标来实现,建筑企业通过投标竞争取得施工任务。《招投标标法》也明确规定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即招标文件应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其目的是为了规范招标人和投际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行为,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报价的特点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报价在我国是一种全新的计价模式,与传统的定额计价办法相比,有着完全不同的内容。
1、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报价均采用综合单价形式,综合单价包含了工程直接费,工程间接费,利润和各种税费等。不象以往定额计价那样有定额直接费表,再有各种费、税、材料价差表;最后才能知道工程造价。相比之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报价显得简单明了,更适合工程的施工招投标。
2.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报价要求投标单位,根据市场行情和自身实力报价,从而打破了工程造价形成的单一性和垄断性,呈现出有高有低的多样性报价。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很大程度是工程单价的竞争,如仍采用以往的定额计价模式,竞争就不能真正体现。
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报价具有合同化的法定性,工程量清单为投标人提供了一个平等的报价基础,结算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方法计量实际完成数量,也就是说数量是司调整的。
4、投标单位报价的多样性,有利于逐渐推行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从而达到降低工程造价,节约投资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