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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划定三大林业生态红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03  浏览次数:662
    省花协4月3日资讯:

4月2日,记者从省林业厅获悉,经省政府同意,省林业厅划定出全省森林、湿地、物种三大林业生态红线。

森林红线

全省森林覆盖率不低于45%。强化森林生态修复和森林资源管理,全省森林面积不低于1.39亿亩、林地面积不少于1.84亿亩、森林蓄积量不低于5亿立方米,治理和保护恢复植被的沙化土地面积不少于2100万亩,秦岭、巴山、桥山、黄龙山、关山五大重点林区森林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和恢复,维护国土生态安全。

湿地红线

全省湿地面积不少于460万亩。确保全省现有湿地面积不减少,各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湿地公园得到有效保护,维护全省淡水安全。

物种红线

全省动植物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不低于5%。各类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严禁开发,确保现有濒危野生动植物得到全面保护,维护全省物种安全。

生态红线具有不可替代性和无法复制性,一旦失去,难以拯救。为此,省林业厅将实施生态红线保护工程,研究制定最严格的生态红线管理办法,并将林地、湿地、荒漠生态空间保护和治理,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政府责任制考核。建立健全生态红线法律法规,运用法律手段严守生态红线。同时,适度保障基础设施及公共建设使用生态用地,控制城乡建设使用生态用地,限制工矿开发占用生态用地,规范商业性经营使用生态用地,加大对沙化土地、工矿废弃地、退化湿地的自我修复和治理,确保全省生态用地资源适度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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