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清涧县了解到,清涧启动创建省级园林县城,通过创建活动,增强公民绿化城市和保护城市意识,增加城区公共绿地面积,打造“绿色清涧、生态家园”特色品牌,计划到2014年12月底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4%,绿地率达到3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7.5平方米,达到省级园林县城标准。
为了扎实有效推进创建园林县城工作,清涧县将坚持“政府组织、部门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落实“绿色、生态、环保、宜居、舒适”十字方针,严格按照《陕西省园林城市标准》要求,充分利用山、河、路、桥、场、楼等资源,扎实推进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的步伐。为此,清涧县制定了《清涧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实施方案》和《清涧县开展环境卫生、市容市貌、交通秩序建筑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对相关工作的各项任务进行了详细的分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