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对相关企业提出更高要求,必要时将实行产品召回制度
昨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得知,今年12月1日起,“出口种苗花卉生产企业注册登记制度”正式施行,此新规对出口种苗花卉的企业提出了更高要求,无锡花农出口种苗花卉面临新门槛。
据悉,新制度要求出口企业建立起种苗花卉种植、加工、包装、储运、出口等全过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推行“公司+基地+标准化”管理模式,即进出境种苗花卉生产经营企业要向所在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备案,且登记的内容不同于以往的经营性质进出口产品登记,不仅花卉种苗进出口种植基地要有登记保障,种植场和加工厂也要备案。据介绍,这样的登记内容比此前要详细许多,可以起到对产品追踪溯源的作用,必要时检验检疫部门还可实行召回制度。“标准化”则是指包括花卉种苗生产中的用药用肥等都要有严格的标准化管理。
无锡检验检疫局相关负责人说,新制度有利于根据风险高低对出口种苗花卉进行分类管理,从而减少出口通关环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病虫害发生和传播扩散,在大大规范出口种苗花卉市场同时,也为无锡花农带来了更多便利。
此外,新制度的执行还将促进相关企业的优胜劣汰。据了解,目前我市花卉经营企业大小不一、规模不等,种苗花卉产品的整体质量参差不齐。新制度是一道花农必须跨过的槛,尤其是新规要求从事出口花卉种苗的企业注册资金必须在500万元以上,必须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产品质量溯源体系、防疫管理制度,种植基地必须按有关要求进行备案等,大大提高了对出口种苗花卉企业的管理要求,将淘汰一批“小作坊”,避免恶性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