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1日从山东省人民政府官网获悉,1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3年,全省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达到95%以上,林木种苗和花卉生产总规模稳定在500万亩。
《意见》指出,山东省林木种苗工作的发展目标是,到2018年,建设和完善国家级林木良种基地9处,建设省级林木种苗工程中心1处、种质资源就地保护区6处、种质资源异地保存区4处、保障性国有苗圃100处,建设省级林木良种基地20处,其中侧柏、黑松、刺槐、柽柳等主要树种采种基地10处。
届时,山东将大力发展优良乡土树种和观赏树种苗木生产,合理布局全省苗木花卉产业,苗木、花卉生产面积稳定在400万亩,总产值超过500亿元。选育推广一批适应性强、增产明显的林木良种,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达到90%以上,造林种苗合格率达到95%以上,重点造林工程苗木定向率达到80%以上,生态林容器苗使用率达到85%以上;主栽花卉产品质量达到国际标准,轻型基质盆花栽培率达到95%以上。建成一批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库,主要林木种质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意见》提出, 到2023年,山东省基本建成较为完备的现代林木良种选育推广、生产供应、市场监管和社会化服务体系,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达到95%以上,林木种苗和花卉生产总规模稳定在500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