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第一个省区共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项目花落顺德,三年内,顺德将在制度创新、空间开发、产业转型升级、环境治理和生态文化体系建设等5个方面进行突破,力争建成具有顺德特色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5镇街获称国家级生态乡镇
4月18日下午,广东省环保厅与顺德区政府共建生态文明示范区协议签字仪式暨2014年顺德区环保工作会议在华桂园举行,省环保厅与顺德区政府签署共建协议。“省区共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顺德市是广东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省环保厅党组书记、厅长李清在签字仪式上表示。在18日的会议上,省环保厅向伦教、陈村、均安、北滘、勒流颁发国家级生态乡镇牌匾,目前,顺德10个镇街中已有8个获得该项荣誉。
将完成33项具体任务
根据协议,顺德区政府与省环保厅共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目前已经形成初步框架,从创新生态文明制度、优化空间开发格局、发展绿色循环低碳经济、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建立生态文化体系等5个方面提出了33项具体任务。
其中,生态文明制度创新方面,提出了排污权有查过使用和交易、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高污染行业差别化排污费征收;在优化空间开发格局方面,则是之前已经提出的控制零散村级工业用地扩张,培育重大工业产业集聚区,腾出土地复垦复绿;环境污染治理方面,将在顺能垃圾焚烧发电厂原址重新规划建设日处理能力30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实现顺德生活垃圾100%无害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