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甘肃省加快转型发展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要按照前三年打好基础攻难点、后五年全面推进见成效的要求,突出四大生态屏障和五大重点区域建设,在创新生态保护建设机制、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扶贫开发攻坚、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转变发展方式等方面发挥示范作用。
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将分两阶段推进实施。第一阶段是到2015年,重大生态建设工程加快实施,重点生态区生态功能得到提升,森林覆盖率达到11.86%,退化草原得到有效治理;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降低30%,重点流域水质按功能区标准达标;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持续增加,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主要节能减排指标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资源利用水平提高,建成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
第二阶段是到2020年,甘肃省各类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生态保护建设和补偿机制基本建立,主体功能区布局基本形成,试验区建设各项工作成效显著,努力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构建四大生态安全屏障。围绕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建设,以疏勒河、黑河、石羊河流域及哈尔腾苏干湖水系为重点,构建河西内陆河生态安全屏障;以中部沿黄河地区和甘南高原地区为重点,构建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以南部秦巴山地区为重点,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以泾河、渭河流域为重点,构建黄土高原生态安全屏障。其中,中部沿黄河地区包括兰州市、白银市大部分县区及临夏州永靖县,以水土流失防治和流域综合治理为重点,建设沿黄河生态走廊,加强水资源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建设国家重要的产业基地和能源资源加工基地,西北交通枢纽和商贸物流中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