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一轮小城市培育扩围名单近日出炉。16个新试点,包括建德市乾潭镇等9个中心镇和淳安县千岛湖镇等7个县城。它们有望被赋予与县级政府基本相同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获得建设专项资金、财力分配倾斜、建设用地、信贷、人才等方面支持。
这是浙江第二轮的小城市培育试点。2010年底,从200个中心镇中选取了27个,开始第一轮培育,包括杭州余杭区塘栖镇,诸暨市店口镇等,普遍面积大、人口多、经济实力强,多数具有建成小城市的潜质。
此次扩围名单里的9个中心镇也基本具有这些“潜质”。
淳安千岛湖镇等7个县城在这些“潜质”上没法跟中心镇比,但它们均来自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除了建立经济指标体系外,还有望建立另一套生态考核体系,试点绿色可持续的新型城市化。
这16个新试点,特别是7个来自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的县城,在小城市培育上具体定哪些指标、怎么运作,尚在研究中。
参照首轮小城市培育方案,试点镇有望获得与县级政府基本相同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小城市机构设置有望得到完善,拓展行政区划发展空间,建立建设用地支持保障制度,获信贷支持,财力分配获倾斜,税费获支持等。
第一轮小城市培育得怎么样
按照浙江2010年底设计的方案,第一轮小城市培育的27个试点镇将依据自身基础条件,分别打造工贸特色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宜居品质新城等特色小城市。它们还要完成三个硬指标,包括建成面积达到10平方公里、GDP超过100亿元、财政总收入高于10亿元等。
过去3年,这27个中心镇获得“强镇扩权”待遇。
比如,每年来自省里的10亿元专项资金,投向这些“小城市”,用于基建、社会事业等。而一些原本要上缴上级政府的财政收入和费税,被不同程度返还。
2012年,这27个试点镇的GDP总量达到2131亿元,占全省比重从试点前的5.58%提高到6.16%。财政总收入超280亿元,镇均超10亿元,占全省比重从试点前的3.77%提高到4.38%。
省发改委研究所所长卓永良今年2月表示,浙江小城市试点已取得阶段性成果,试点小城市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对周边乡镇的辐射作用初步形成,在商贸服务、人居、产业发展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中心地位凸显,成为带动周边的龙头,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大城市的拥堵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