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林业部门以“五水共治”为契机,从即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生命之泉”执法大检查,着力保护水源地森林资源,让森林资源为水资源安全“保驾护航”。
本次行动将对破坏森林资源及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整顿。重点打击水源地区域范围内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包括盗挖滥挖野生大树、非法采伐阔叶林烧炭,毁林开垦和采石挖沙、开矿建厂,非法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在重要湖泊四周、河道两旁、湿地、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区以及沿海防护林内毁林,湿地内各种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行为等。
在打击的同时,宁波市采取切实措施,加大力度保护森林和湿地资源,继续增加公益林面积,提高补偿标准。今明两年新增公益林面积56万亩,使全市公益林面积达到400万亩。市级以上公益林补助标准逐年提高,到2015年,公益林补偿标准达到每亩40元,大中型饮用水水库周边水源涵养林补助标准达到每亩45元,中心城区重要饮用水源地水源涵养林补助标准达到每亩50元。
加强湿地公园建设,以水资源保护为重点,推进全市重要水库、湖泊、溪流等水源地湿地建设,积极创建镇海九龙湖、东钱湖下水两个省级湿地公园,充分发挥湿地的调水治污、净化水质功能;以改善城市环境为重点,重点推进鄞州中央湿地公园、余姚城市湿地公园等城市湿地公园建设,建设一批主题形象突出、景观特色鲜明、自然风景优美的湿地公园。
市林业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力争通过3年努力,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0.5%,林木蓄积量达到1473万立方米,平原林木覆盖率达到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