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临安天目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一种珍稀树种——野生天目铁木。因为对环境湿度要求很高,加之自花授粉不孕,难以自然更新,目前全球仅天目山遗存5株,被冠以“地球独生子”的称号。
这样的野生植物,我们自然要像对待大熊猫一样,倍加呵护。
今后,保护我省的珍稀野生植物,将有法可依了。日前,《浙江省野生植物保护办法》已经省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
农业专家表示,野生植物是国家战略资源。保护野生植物,就是保存它的原始基因,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每年四月为全省“野生植物保护宣传月”
《办法》所保护的野生植物,包括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以及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的我国野生植物。
据了解,浙江约有高等植物5500余种,属我国植物种质资源较丰富的省份之一,在我国东南植物区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目前,我省现有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有52种,其中国家一级11种,国家二级41种。
值得关注的是,如天目铁木、百山祖冷杉、普陀鹅耳枥、羊角槭等一批处于濒危的野生植物,均为浙江特有品种。
《办法》规定,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物种天然集中分布区域,符合自然保护区建立条件的,应当建立自然保护区。其他区域,可以建立野生植物保护小区、保护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保护小区(点)保护标志和设施。
为减少人类活动对野生植物造成的影响,《办法》规定,建设工程项目对野生植物的生长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建设单位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对此作出评价,并对野生植物生长环境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此外,每年的四月,被确定为浙江的“野生植物保护宣传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