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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5-12  浏览次数:185
垂直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6.1 城市中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围栏等有条件的可做垂直绿化。
16.2 垂直绿化宜采取"上攀"和"下垂"方式进行,高层建筑宜于每20 m处加设种植垂直绿化植物材料的种植槽,并配有浇灌设施。
16.3 垂直绿化的植物材料应以抗性强的植物种类为主,充分利用城市小气候特点,多种类,多形式地进行选择和种植。
16.4 垂直绿化在进行植物材料栽植时,必须做牵引和固定处理。
16.5 高度为3m以下建筑物或构筑物光滑外立面进行垂直绿化时,必须加设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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