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新补偿标准适用于市区范围内征用集体土地。新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包括林果木补偿费、粪池、粪缸补偿费)。房屋拆迁及重大水利、电力设施补偿除外。
征地区片综合补偿标准包含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采取包干的形式包干给征地单位,由被征地单位照实清点后,分配支付给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所有者,其他补偿费优先用于征地安置人员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地区片综合标准公布实施后,将严格执行,不得随意降低和提高补偿标准。但本标准低于《衢州市区征地补偿安置标准》(衢政和[2002]69号)文件规定综合标准的,暂按上述文件规定标准补偿。
衢州市区征地区片综合补偿标准
单位:万元/亩
土地 耕地 园地林地 建设用地 山塘水库 未利用土地
等级 山林地山坡地
一级 7.0 4.5 4.0 3.5 2.6
二级 5.5 4.5 3.5 3.0 2.2
三级 4.8 3.5 3.0 2.5 1.8
四级 4.2 3.0 2.5 2.2 1.6
五级 3.6 2.8 2.2 2.0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