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承担实施国家退耕还林工程已15个年头,工程区内的水土流失得到了有效控制,林草植被得到了恢复和改善,既加快了林业自身的发展,同时也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增加了农民收入,取得了显著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6月6日,省林业厅发布消息称,自山西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在15年时间内我省造林2400余万亩,全省森林覆盖率净增长3.9百分点,仅退耕还林工程一项就贡献一半还多。
植被得以恢复
退耕还林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本世纪初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国家实施强农惠农的一项重要举措。我省自2000年开始退耕还林试点,2002年全面启动,截至去年年底,全省累计完成国家下达退耕还林建设任务2347.5万亩,其中退耕地还林694万亩,造宜林荒山荒地1480.5万亩,封山育林173万亩。
山西承担实施国家退耕还林工程15年来,工程区内的水土流失得到了有效控制,林草植被得到了恢复和改善。据悉,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以来,为我省储备了大量的后备森林资源。从太行山到吕梁山,从沿黄丘陵区到晋北风沙区,创建的数百处大规模集中连片生态工程中,退耕还林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由过去的满目苍凉到现在的“太行山靓了,吕梁山绿了,沙区稳了”的可喜面貌。“十一五”期间,山西省森林覆盖率由14.12%增长到了18.03%,净增长3.9个百分点,仅退耕还林工程一项就贡献一半还多。
农民收入增加
山西的退耕还林工程涉及全省11个市、113个县(市、区)、1104个乡(镇)、13908个行政村。2007年,国家为了确保全国18亿亩耕地的红线,暂停退耕还林任务,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和封山育林继续实施。同年8月,国家出台政策,继续对退耕农户实行直接补助(二轮补助)。根据国家退耕还林政策,一轮补助标准是160元/亩,补助年限为:还草2年,还经济林5年,还生态林8年;二轮补助标准是90元/亩,其中20元/亩与管护挂钩,补助年限与一轮相同。截至去年年底,山西退耕还林一轮补助已全部结束,二轮补助仍在进行之中。
据省农调队调查表明,山西退耕还林区退耕农户人均纯收入由2000年的1905.61元,增长到2012年的5297.12元,并呈逐年增长态势。全省实施退耕还林农户100.7万余户、383万余人,直接享受国家补助资金10.1亿元,户均10055元,人均2644元。同时,退耕还林工程中所营造的核桃、红枣、仁用杏、花椒等干果经济类树种也直接为退耕户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收入。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后,农民从繁重的广种薄收、低效生产中解放出来,从事了二、三产业,拓宽了生产增收致富门路。
社会效益彰显
山西作为国家退耕还林工程实施的主要省份之一,区位重要,意义重大。在15年的退耕还林中,工程区内社会效益不断彰显。省林业厅造林局相关负责人称,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广大干部群众保护林草植被、改善生态环境、爱护家园的意识普遍增强,自觉地投入到治理环境、建设绿色家园的事业中。其中,太原市随着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在省城启动了环城林带建设;朔州市、山阴县、吉县、五台县、石楼县、临县、黎城县、夏县等地,把改变当地自然景观面貌作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了旅游景点的绿化、美化工作,提高了自然景区、风景名胜区的环境质量和品位。此外,吕梁市的柳林、中阳等县总结“一矿一企绿化一山一沟”、“以煤换林”的做法,为全省有效增加林业生态建设投入、加快营造林发展步伐提供了很好的思路和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