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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单位移树须经绿化部门批准 肇事者依法处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6-11  浏览次数:167
        任何单位要移树,须经绿化部门批准 
        刚刚补植的路树被人连根拔起!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市政园林局获悉,广园路上三棵刚刚种下的补植路树便被人连根拔起!市政部门称这是广州市展开春季路树补植以来,发生的第一起破坏路树的违法行为。该局表示对有关肇事者依法处罚。 
        据了解,被砍的三棵高山榕位于广园快速路瘦狗岭路段的利德宝汽车客运有限公司项目建设指挥部门前,昨日接到有关市民投诉之后,市政园林局绿化执法人员即到现场检查。发现被砍的路树有两棵已弃在该“指挥部”工地里,其中一棵还留在人行道上。据现场的执法人员介绍,这三棵高山榕已有六年树龄,胸径已有20厘米,属绿化人行道的优良乡土树种,平均一棵价值过千元。经过的市民看见路边连根拔起的路树也感到痛心,希望有关部门加强执法,制止这种违法行为。 
        市政园林局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根据《广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对有关肇事者将会按树木赔偿费的五倍处以罚款。该负责人强调,任何单位如因建设工程需要迁移或砍伐树木,必须经城市绿化管理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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