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昆明市林业部门获悉,今年起,昆明市市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由每年每亩10元提高到15元。
昆明市公益林区划面积为1213.8万亩,占全市林业用地面积的65.1%。其中,国家级公益林521.97万亩,省级公益林面积451.33万亩,市级公益林160.5万亩,县级公益林80万亩。自2009年昆明正式纳入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以来,昆明市成为全省首家启动市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州市,现全市已经初步形成了以公共财政为支撑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公益林补偿标准逐年提高。从实施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以来,昆明已有77.81万个农户近292.58万人直接受益。
公益林是指为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满足人类社会的生态、社会需求和可持续发展为主体功能,主要提供公益性、社会性产品或服务的森林、林木、林地。今年,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在昆明投入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将达1.5亿元。
据了解,兑付给个人和集体的市级公益林补偿资金,具体补偿方案应当由所在村委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并经乡镇林业(站)审核后,由乡(镇)财政所兑付补偿资金。应当付给个人的补偿性支出可以通过“一折通”兑付;应当付给村集体的补偿费,可拨入本村集体账户。专职护林员的管护费原则上通过在当地金融机构开设个人账户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