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市“千园计划”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经增城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方案》,在2015年底前,增城将在辖区内建设1000个1000平方米以上公益性、开放性的花园、公园,并建立完善的管护机制。
实施“千园计划”旨在依托增城良好的生态环境,“低成本、高品质”打造生态品牌;优化生活环境和休闲空间,增加亲近自然的活动场所,提高人们安居乐业幸福感;提升全区域生态格局,不断提高人均公共绿地和城乡绿化率,改善招商引资大环境,为引进高端产业打下良好生态基础。
按照《方案》,园区建设规模必须在1000平方米以上。1000-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可命名为“花园”;5000平方米以上可命名为“公园”。园区应配备200米以上的绿道(园道)、休息台椅、避雨长廊(亭)、分类垃圾箱等基础设施,条件允许的可设置健身体育器材、照明、公厕等服务设施。种植乔木(10cm以上)不少于100株,建议绿荫面积不小于园区陆地总面积的50%。
《方案》提出了“千园计划”建设管护模式。一是谁建设、谁申请,谁享用、谁管护。二是谁建设、谁命名。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申请参与“千园计划”建设活动,积极推行捐建捐养、抚育管护的形式,可由建设单位和个人对所建园区等进行命名。
“千园计划”建设管护资金由各建设和管理单位自行筹集解决。设立“千园计划”专项资金,将上级拨付、社会捐助、政府安排等资金进行集中管理,并对已建成并验收达标的园区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