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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园林局《关于做好2007年全市园林绿化暨国家园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6-24  作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园林局《关于做好20  浏览次数:42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园林局《关于做好2007年全市园林绿化暨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三月十四日 
        关于做好2007年全市园林绿化暨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园林局2007年3月12日)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园林绿化建设,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以优异成绩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推动全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园林绿化水平,改善生态和人居环境为目标,以公园广场、街头游园、主次干道、居民小区、单位庭院绿化为重点,通过规划增绿、破墙透绿、拆违还绿、见缝插绿、垂直挂绿等措施,不断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增绿量、建精品、创特色,努力使我市园林绿化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1%,绿地率达到39%,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8.2平方米;确保通过建设部对我市的“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全市争创1—2个省级园林城市(或县城), 5-8个省级园林单位、一批绿色社区。 
        三、基本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市园林、规划部门要按照襄樊市城市总体规划,在6月底前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工作,并结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完善城市绿地系统实施规划,合理布局城市公园绿地、附属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以及其他绿地,确保城市绿地系统建设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景观优美。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县城绿化专业规划编制工作,未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要在2007年6月底前完成补充编制工作,并依法报批。对己经编制,但不符合城市绿化建设要求以及没有划定绿线范围的也要同时补充、完善。要严格按规划确定的绿地进行绿化建设与管理,绿线内的绿地不得改作他用,更不能进行经营性开发建设。因特殊需要改变绿地规划、绿地性质的,应报经原批准机关重新审批,并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在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中,要严格控制建筑密度,尽可能创造条件扩大绿地面积。要将河岸、山坡、城市主干道地带作为“绿线”管理的重点部位。同时,要严格保护城市公园,控制公园周边200米建筑风格协调区,使其景观环境协调一致。 
        (二)大力推进市区重点绿化工程建设,促进市区绿化水平提档升级。努力完成30个绿化工程建设项目。一是重点实施滨江西路、荆州北街、羊祜山路、庞公新路、人民西路、建华路、琵琶山路、春园路、松鹤西路等10条道路的绿化建设工程;二是启动紫贞公园建设、护城河五期治理、大吕沟改造、环山路大环境建设、襄阳人家周边环境提升等5大生态环境工程;三是实施东门桥改造及东门广场绿化、长虹北路综合整治、市区行道树补植、人民广场整治等5项改造完善工程建设。四是再建设5处小游园。用3年时间实现城市中心城区市民出行500米就能见到一块不小于1500平方米休闲绿地的目标。努力提升园林绿化的文化品位,在城区增置5组高品位城市雕塑。各县(市)、区也应在充分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科学规划,尽快立项,提早动手,努力建造一批植物充实、景观优美、特色鲜明的绿化精品工程。所有拟建绿化工程要努力做到高水平设计、高标准建设、高质量管理,设计、施工、管理每一个环节都应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要充分考虑方便市民群众休闲娱乐、康体健身的需要,实现便民、利民、惠民的宗旨。 
        (三)大力推进社会绿化建设,增加城市总体绿量。社会绿化工作要坚持谁管辖地段谁绿化的原则,各单位规划绿线范围内的空地由各单位负责绿化,小街小巷公共地段由管辖的各街道负责绿化,全年社会绿化新增绿地面积5万平方米。一是继续开展绿色社区、园林式单位、绿化先进单位评比活动, 2007年力争创建5个绿色社区、20个市级园林式单位、30个绿化先进单位。二是积极组织适龄公民参加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义务植树尽责率达85%以上,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均不低于90%。三是广泛开展群众性绿化活动,进一步搞好单位、庭院绿化工作,大力推广城市垂直绿化、屋顶绿化、阳台绿化、室内摆花养草,构建立体型、复合型的绿色空间。四是积极引导开发商在开发民用住宅、商住楼盘时进一步加大绿化配套项目建设力度,推广“左岸春天”、“泰跃朝阳”两个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绿化建设经验,引导更多的开发项目加大绿化建设力度。同时各城区、开发区也应加大对各社区、居民小区绿化建设的扶持力度。 
        (四)进一步深化绿地养护管理改革,加强执法监督,确保绿化景观效果。进一步修订完善城市公共绿地管养考核办法,制订明确、具体、操作性强的考核标准。所有公共绿地应全部纳入襄樊市招投标绿地管理考核体系,明确管理主体、管理范围、管理标准、管理经费,实现全覆盖、不间断的管理目标。努力提高绿地养护管理机械化作业水平、病虫害预警预报及防治水平,促进管养手段、管养技术创新。开展绿地养护管理示范区、示范点评比活动,加大绿化养护管理职工业务技能培训力度,促进所有公共绿地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同时要加大对破坏绿化设施、损害绿化景观行为的惩处力度,保证绿化设施、景观效果完整、优美。 
        (五)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严格考核奖惩,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各相关部门要把城市绿化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以创建园林城市和人居环境奖为抓手,构建(国家、省、市、县)四级及(人居奖、园林城市、园林单位、重点公园、优质工程)创建体系,制定创建规划和方案,丰富创建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强化组织领导,建管并重,依法治绿,推动全市园林绿化工作深入开展。市区要以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为契机,建立市政府统一领导、各城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整体联动、市民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加大“迎检”宣传力度,调动群众积极性,真正形成绿化城市、美化家园的良好氛围,力争圆满完成迎检任务,以优美的城市形象迎接国家的检阅。 
        市政府将继续实行绿化工作目标责任制,与各城区、开发区及相关职能部门签订绿化工作责任状,对园林绿化工作实行跟踪管理,严格考核,奖惩兑现,对任务完成好的进行表彰,对完成任务不力的限期改正,限期内仍然完不成年度工作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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