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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胶澳租界“青岛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6-25  作者:互联网 1897年11月,德国以“巨野教案”为借口侵占青岛;翌年 3月迫使清政府签订了《胶澳租借条  浏览次数:243
1897年11月,德国以“巨野教案”为借口侵占青岛;翌年 3月迫使清政府签订了《胶澳租借条约》,强租青岛99年。1898年 9月,德国开放青岛为自由港,整个青岛地区作为德国殖民地又称“胶澳租界”。
  
  德国对青岛的统治到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时结束,其后德国的特权被日本承袭。
  
  德国占据青岛虽然只有短短的十几年,但在此期间大兴土木,建造了许多具有德国特色的建筑物。1899年德国人所作青岛的总体规划将华人与欧洲人分开,欧洲人区称“青岛区”,界内只准建“洋风”建筑。“青岛区”内围绕观海山布置行政区、商业区,东西两侧设居住区。
  
  观海山南麓的坡地上是“青岛区”中心广场,中轴线长约200米,北端为总督府,南端是位于海湾边上的叶世克(Joeskee)纪念塔。围绕广场建有胶澳法院(1912年)、英国领事馆(1907年)、开治酒店(Wirtshaus fur Katz)、亨利王子饭店(Hotel Prinz Heinrich,1911年)等。
 
  此外,胶澳警察署(1905年,Wentrup设计)、胶澳邮政局(1910年)、德华银行(Deutsch-Asiatische Bank,1906年)都是行政区内的重要建筑物,仿德国新文艺复兴样式。
  
  总督府建于1906年,Mahlke设计,具巴洛克建筑特征,配有法国式折覆屋顶。总督官邸(1908年,Lazarowicz设计)、总督别墅(又称“花石楼”,1906年)则以石头装饰外墙,自由活泼,与同时代的德国建筑不尽相同。作类似处理的还有青岛基督教堂(Evangelische Kirche fur Tsingtau,1910年,罗克格CurtRothkegel设计)。
  
  仿德国新文艺复兴样式的青岛火车站(1902年)、施奈德拉格·吉姆森官邸(1906年)、胶澳海关税务司阿里文别墅(1900年,奥尔末Ernst Ohlmer设计),具有新艺术运动特点的“红房子”,采用露明木构架的海滨饭店(1904年)、水兵俱乐部(1899年),都是“青岛区”有代表性的建筑。
  
  花园住宅是“青岛区”居住建筑的主体,大都由德国建筑师设计,以德国传统样式为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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