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记者从市政府办公室获悉,我市出台《许昌市建设节约型城市园林绿化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在城市开发建设中,要保护原有树木,严格保护大树,尤其是古树名木;在道路改造过程中,反对盲目地大规模更换树种和绿地改造,禁止随意砍伐和移植行道树;坚决查处侵占、毁坏绿地和随意改变绿地性质等破坏城市绿化的行为。
节约型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是按照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循环与合理利用的原则,将“生态优先、科学建绿,因地制宜、合理投入”的理念贯穿于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建设、管养的全过程,引导和实现城市园林绿化发展模式的转变,促进城市园林绿化可持续发展。
严格控制城市绿地设计方案中使用的苗木规格,胸径大于15厘米的速生树种乔木数量和胸径大于12厘米的慢生树种乔木数量在乔木总数中所占比例不得大于10%。改善城市绿化隔离带、城市道路分车带和行道树池的栽植条件,以增加隔离带乔木的比重,多建林荫道路。推广立体绿化,利用植物的攀缘缠绕等特性实施楼体、桥体、墙体绿化,在一切可以利用的地方进行垂直绿化,有条件的地区要推广屋顶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