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市容园林局获悉,根据住建部《关于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的通知》及《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中,“对已命名的国家园林城市采取‘城市自查、省级普查、部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动态监管”的要求,我市7月13日至15日将迎来首次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
自2010年2月荣获“国家园林城市”称号以来,我市树立了持续创建和科学发展的理念,继续扎实推进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围绕大生态、大园林、大绿化的工作思路,规划建绿、拆墙透绿、破硬增绿、科学护绿,共栽植各类乔木近600万株,栽植花灌木2亿多株,建成150条鲜花大道、近200条林荫大道,城市道路绿化一街一景、一区一情的特色更加鲜明,有效巩固提升了“国家园林城市”成果,把西安打造成了“三季有花、四季常绿”、“华夏故都、山水之城”的现代化生态型大都市。
本次国家园林城市省级复查由省住建厅组织实施。复查专家组将围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复查的通知》中规定的内容,采取查看资料、实地考察、听取汇报三个主要方式对我市进行全面验收检查。主要复查内容包括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实施、修编及城市绿线管理情况;近三年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情况;近三年城市绿地及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城市公园内设置高档餐馆、会所等违规行为调查及整改情况;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情况,包括城市雨水收集利用等节水技术推广、集雨型绿地建设、透水透气环保材料和乡土植物运用、复层植物群落营建、立体绿化建设以及林荫路推广情况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包括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与污水集中处理,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建设和实施等重点内容。
据悉,复查迎检前,我市已就绿线编制、林荫式停车、立体绿化、生物防治推广、风景名胜区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与管理等问题进行了改进和完善,并按照《城市园林绿化等级评价标准》Ⅱ级自评表的55项内容开展了自评工作,结果显示,西安市城市园林绿化达到国家二级评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