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杭州市西湖景区内如果再出现擅自设置、张贴商业广告等违法行为,罚款多少,不再是由谁随口说了算。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前不久发出通知,决定从今年12月起实行自由裁量权公式,完成从“弹性”到“标准”的转变。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行政罚款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列举出了25种违法行为,包括在风景区内开山、采石、挖沙、取土等;攀折、刻划、钉拴,损坏绿地草坪,擅自采摘花草、果实;在景物上涂写等;风景区内饲养家禽家畜;在风景区内擅自设置广告等户外设施;景区内新建和擅自改建、翻修坟墓等等。针对每一种违法行为,西湖景区都给出了一个公式。比如擅自在景物上涂写、刻划的,根据《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规定,要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2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对此,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给出的公式是:罚金=最低额+自由裁量度×(张贴面积/10平方米)×100%(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10平方米以上按最高额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