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探索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共赢之路,持续扩大生态绿化成果、提升造林绿化水平,进一步推动城乡绿化一体化发展。
一是落实生态林场补偿政策提高生态效益。目前,国家级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已全部纳入生态效益补偿范围,生态效益补偿也由以前集体和个人所有每亩10元补助提高到每亩15元,市财政按照国家标准足额拨付生态林场补偿资金。通过落实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充分调动了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爱林护林的积极性,使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态效益得到充分发挥。
二是加强资金监管。财政部门对资金使用实行跟踪监管,验收合格后再予拨付,并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有效防止了截留、挪用、挤占行为,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三是发挥财政职能增加林业投入。积极申请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资金、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等,用于森林抚育、护林员工资和公共管护费用等。加大对生态林场建设政策倾斜,对生态建设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多方筹措资金,重点保障对生态林场建设的投入。积极推行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大户承包经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造林绿化,吸引社会资金用于生态林业建设,保证资金投入和造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