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关注并研究幸福美丽新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是当前我省搞好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亟须解决的重大课题。先规再建,规划在先,建设在后,幸福美丽新村建设规划工作至关重要,具有规范引导、检测参照等作用。新村规划可以规范建设的内容、标准,引导建设的目标、方向,可以理清思路、明确任务,以保证新村建设不会偏离“幸福”和“美丽”这个根本。
新村规划不是城市浓缩版
通过调查发现,目前我省启动新村建设特别是规划编制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对规划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部分规划做得比较仓促,规划不全面;规划编制完成时间不统一,有的一拖再拖至今没有完成。已经完成的规划指导思想不明确,甚至出现偏差,有的为编制而编制,实施方案质量不高,没有真正认识到规划的重要性,没有站在全省的高度,站在未来发展的高度;有些规划没有真正把握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的指导思想,没有做到产村相融要求,解读只是浅层反应和表层阐述。
二是规划特色不明显。一些规划搞钢筋混凝土崇拜和城市景观崇拜,远看像楼盘,近看是城市的浓缩版,搞得城不城,村不村;四川有高原、山地、草原、丘陵、平原、盆地等多种地貌,而恰恰是这些地理多样性等特征体现不明显;同时,出现不少规划翻版现象,四川规划翻版外省规划,乡村规划翻版城市规划,不同乡村间的规划互相翻版,没有彰显地域特色、民族特色。
三是规划单位选择不当。有些地方在选择规划单位时,追逐“高大上”的现象突出,过于迷信规划单位的“资质”“品牌”“名气”,由于这些规划公司不了解省情县情,不愿驻扎蹲点,与群众沟通不够,常常出现“水土不服”“样貌不像”“风格不和”等情况。
新村规划编制一定要接地气
新村建设规划要做到接地气、重实际、合要求,建议参加编制的相关人员进行“蹲点式”规划,深入具体区域长期蹲点,深度介入,充分了解农民的真正需要,了解当地的文化基因、乡土资源、产业基础等情况,力求规划彰显农村特色、地域特色、民族特色,防止出现千篇一律、千村一面的“脸谱化”现象。
建立完善编制前、编制中、编制后的工作机制。编制前要确定幸福美丽新村建设规划的指导思想,借鉴、吸收国内外“美丽乡村”规划编制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要夯实规划编制研究基础,根据具体规划的层面,建议展开“蹲点式”的实地调查,全面了解规划点的相关信息。健全规划编制工作机制,建立驻点调研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协作对话交流机制、群众参与机制、评估论证机制等。编制中要求规划班子前移规划点,驻点规划,进一步加强实地勘察。注重全域规划、一体布局,做好具体规划设计,要综合考虑村落民居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的衔接配套,确保规划和设计符合产业布局、地域特色。规划要考虑古旧建筑、古树、古村、古宅、古祠堂等保护,对空置老宅应考虑重新整合规划。编制后要严格实施规划公示、评议,根据规划实施状况反思编制工作,对规划的编制、评估、决策与实施进行总结。
新村建设规划要做到特色化。规划特色化就是四川省域总规要区别其他省的规划,具有四川特点、具有四川风格、具有四川气魄。县域规划、村级规划要因地制宜、突出个性。首先要有农村特色,要有前庭后院、房前屋后、瓜熟稻香等,要能让人看见山、看见水;其次要有地域特色,要体现平原地区、丘陵地区、盆周山区、民族地区等不同地域类型特点,平原地区要有一马平川,横纵延伸感,贫困地区要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力求旧貌换新颜;最后要有民族特色,四川是多民族省份,彝区、藏区、羌区等民族地区要体现民族风情,有民族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