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林业厅了解到,截至7月30日,全区共完成造林绿化任务120.25万亩、占年度计划的105.90%,造林绿化计划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10.8万亩,增幅达10.5%,造林绿化资金增加了1.65亿元,增幅达30.56%。
自治区林业厅绿化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下一步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林木种苗建设,研究拟定深化国有苗圃改革的意见,使国有苗圃在充分发挥生态建设保障性苗圃作用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发展事业化、管理企业化、经营市场化,不断提高我区国有苗圃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力争早出苗、多出苗、出好苗,保障“两江四河”流域造林绿化种木需求。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造林过程中存在的不合规、不到位等现象,继续开展造林实绩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及时通报相关地(市)行署。进一步维护造林作业设计的权威性,对于由林业部门安排投资的造林项目,都必须依照造林作业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坚决杜绝违规种大树、种常绿树等现象。进一步变革现有造林计划下达方式,将现有的当年下达当年的造林计划方式(2月下达),变革为对下一年度造林计划,采取上一年度(10月)提前告之形式预下达,给地(市)、县留下更加充足的时间,便于开展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