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初,浙江省遂昌县云峰镇清水源村林农华启松领到了50211元公益林补偿金,这是浙江省实施新的公益林补偿标准后他领到的第一笔钱。
“今年比去年整整多领了9564元,感觉生活更有奔头了。今年我还在镇里盖了砖混结构的新楼房,村民们都很羡慕呢。”华启松笑盈盈地说道。
而这一惠及全省上百万林农的新政策正是得益于省政协的大力推动。
一件提案牵各方
去年夏天,一群陌生人的来访让华启松印象深刻。这些人进屋不喝水,不闲聊,每一个问题都直指林农的收入和生活。这群人正是省政协调研组的委员们,他们此行的目的就是了解林农的收入状况和生活状况,为公益林补偿问题提出建议。
由于生态公益林以最大发挥生态效益为目的,不能通过自身体现出直接的经济效益。但公益林的营造和管护却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因此要给守护公益林的林农一定的资金补偿。
浙江是全国最早实行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省份之一,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每亩21元的公益林补偿标准及每两年增加2元的补偿增长机制,与林农的意愿和付出相比都存在较大差距,要求提高补偿标准的呼声非常强烈。“中央财政大幅度提高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浙江怎么办?”
“江苏、广东经济水平与浙江相近,公益林补偿力度都比浙江大,林农会怎么想?”
带着这些问题,浙江省政协委员、丽水市政协主席虞红鸣等人认真查阅相关政策资料,开展实地调研,倾听林农呼声,以提案的形式在2013年1月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正式提了出来。由于内容详实、言之有据,建议具体,提案一经提出就得到了省政协的高度重视,被列为当年的重点提案。
提案的办理受到了省政协主席乔传秀的高度关注。她先后3次在主席会议和相关工作会议上过问提案的督办进展,并深入到丽水、庆元等地调研公益林补偿等情况,要求进一步开展好提案办理协商和对口协商。
2013年9月2日,省政协召开提案办理协商座谈会。在会上,省财政厅承诺将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最低补偿标准调整频率修改为每年提高2元,从2013年的一年每亩21元增加到2015年的每亩25元。
“这是省委、省政府关心农民增收,办的一举几得的大实事、大好事,要认真听取政协委员建议,把这件事办好。”副省长黄旭明提出明确要求。
一项良策惠林农
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2013年11月22日,《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林业厅关于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标准的通知》正式下发。目前,浙江省将2013年浙江省省级以上公益林最低补偿标准由每亩21元再提高到每亩25元,每亩增加的4元,全部用于对林农的补偿性支出,增量资金1.48亿元由省财政全额承担。同时,继续按照“两年调整一次,一次增加2元”的稳定增长机制,对2014年以后的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逐步提高补偿标准。全省林农正在从这项政策中普遍受惠。
以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林峰源乡小岭根村就是一例。该村共有重点公益林31407亩,提高补偿标准后,全村每年可稳定获得各级重点公益林补偿资金近66万元,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增收了12.56万元,人均增收达300元。
有关数据显示,浙江省省级以上公益林的补偿面积从2004年2520万亩增扩到2014年的超过4000万亩。截至目前,省级补偿资金超过10亿元,全省109余万户农户、1.8万余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300余个国有单位和2.1万名护林员从中受益。
2014年5月22日,浙江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通过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决定》,政协委员的建议被充分吸纳。“省政协今后要继续结合生态文明建设实践,切实履行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围绕省委提出的‘以走在前列为总要求,加快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和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决策部署,运用提案、政协信息和社情民意等多种方式积极建言献策。”乔传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