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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雷人”地标“排雷”法律不可缺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1-03  浏览次数:629
    省花协11月1日资讯:近年来,全国很多地方都出现了造型“雷人”、造价甚高的地标性建筑,很多公众“吐糟”这些建筑既不实用又很难看。建筑设计需要兼顾实用与艺术,近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出席文艺工作座谈会时也谈到,不要搞奇奇怪怪的建筑。

  不搞奇奇怪怪的建筑,也是民心所向。中国青年报社上周进行的一项社会调查指出,63.0%的受访者表示自己所在地有造型“雷人”的地标建筑。56.5%的受访者认为奇怪建筑带来的最大问题,就是耗资巨大又招人反感。81.1%的受访者直言,决策者和审批者应为奇怪建筑负责。

  造型“雷人”的地标建筑,既低俗媚俗,又耗资巨大,屡被民众诟病。这种以牺牲建筑的功能性、经济性为代价,追求造型奇特复杂,刻意挑战人们审美,哗众取宠的“雷人”建筑,不仅刺痛了民众眼球,而且有损政府形象,如果再放任“雷人”建筑遍地开花,那麽雷倒的不仅是观众眼球,还有政府公信力。

  可见,玷污民众眼球,有损政府形象的“雷人”建筑,已到了非整治不可的时候。要铲除“雷人”建筑,就需找到滋生“雷人”建筑的症结所在,对症下药,找治病救人“药方”。近年来,之所以“秋裤楼”、“马桶盖”等奇怪的建筑不时在各地涌现,根源还在於权力之手的干预。一些领导干部好大喜功,喜好标新立异,当民生观被功利观所裹挟,那麽权力观就会被扭曲,也就会催生“雷人”建筑的泛滥。

  要根治“雷人”建筑,就需“排雷”。这就需要严格规范建筑审批程序,将城市建筑设计公开化、透明化、责任化,让民意参与到城市建筑的设计、规划、建设中去。一方面可以让城市建筑接地气,添加进地方特色的民俗文化符号。另一方面让市民参与城市规划建设,既可减少领导干预,也可监督以权谋私或权力自肥的猫腻行为。当然,要实现城市建筑阳光、透明,仅靠社会、市民与舆论呐喊,还显得单薄乏力,还需要法律规范做依据、做后盾,为市民积极参与城市建设撑腰。

  给“雷人”地标“排雷”,法律不可缺位。虽然,81.1%受访者认为决策者和审批者应为奇怪建筑负责,但这种没有法律规范做依据的想法,是无本之木,难以实现。只有将“雷人”建筑纳入法律规范,将责任追究前置,那麽无论是设计规划者还是领导干部,都会产生敬畏之心不敢乱作为,收起标新立异私念不想乱作为,让城市在地标接地气,返璞归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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