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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张掖出台湿地保护新规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1-05  作者:朱希彬  浏览次数:432
    省花协11月5日资讯:

近日,张掖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了张掖黑河湿地建设资金筹集管理的意见,本着用湿地保护成果反哺湿地保护源头的原则,对筹措湿地保护和建设资金作出了新的规定。

新规定从2014年开始,张掖市及甘州、临泽、高台三县区每年要从土地出让金收益中按不低于5%的比例提取资金专项用于湿地保护与建设。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工作,努力构建完备的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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