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吉林省林地清收还林工作会上了解到,吉林省核定流失林地面积为80.4万公顷,目前共查清被非法改变用途林地面积达59万公顷,目前已收回林地32万公顷,完成还林面积10万公顷。
吉林市、公主岭市、柳河县分别在会议上介绍了当地清收还林的经验。吉林市的“四级书记抓清收还林”、抓产业促增收的还林机制,公主岭市在林地置换、自行退出、村有乡管、有偿使用等方面的制度,柳河县的“五级包保体系”都是有益管用的探索和创新,都是行之有效,且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各地在清收还林工作方面,因地制宜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探索还林模式,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凝聚共识,形成合力。
据悉,2015年,我省林地清收还林工作还将加大清收力度,将再收回林地16万公顷,完成清收林地造林任务8万公顷,完成2014年度不合格面积补植补造4.8万公顷,并且将彻查核准面积,应收尽收,应还尽还,坚决防止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