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以来,新野县检察院强化服务大局观念和责任担当意识,紧紧围绕县委“生态立县”战略和建设生态宜居中等城市的总体规划,坚持“主动融入、积极作为、履行职能、服务保障”原则,推出四项举措积极服务生态环境建设,努力构建“天蓝、地绿、水清、景美”的生态宜居环境。
健全内部办案机制。探索建立了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优先办理、快速办理等工作机制,对重大环境污染类案件建立“绿色通道”,对生态领域刑事犯罪案件实行“三定一包制”,即定案、定人、定时、包质量,提高办案效率确保了对破坏生态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发挥好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作用,积极探索实践检察机关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制度,预防环境监管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基于经济利益和地方保护的行政不作为行为,促进执法机关依法行政。
建立外部联动机制。建立环保执法联动机制和环境保护联席会议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建设,加强与农业、水利、林业、土地、环保、森林公安等行政执法机关的联系沟通,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保护突出问题,联合法院、公安、环保、监察等部门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查办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分析生态环境领域的发案特点和规律,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中突出问题的解决,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目前,已监督林业部门移送2起滥伐林木案件。
拓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途径。针对社区环境易发问题,建议环保局在社区设立环保联络员,及时、有效地发现和处理涉及环境保护的矛盾纠纷;发挥服务企业检察工作站和阳光检务工作室的作用,引导、指导企业加强排污防治,积极协助地方党委、政府妥善处理涉及环保方面的纠纷和问题,推进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结合执法办案,深入开展预防调查,对危害环境职务犯罪总体形势、规律特点、演变趋势等作出深度分析,提出预警和预防对策建议,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推动完善环境保护制度建设,促使生态保护从事后治理向事前保护转变。
营造“大环境保护”社会氛围。向广大企业、群众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提高企业、群众的环保意识,通过电视访谈、发放专题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通过廉政短信平台、政府网络平台对破坏生态环境的典型违法案件予以跟踪曝光,不断提高全社会对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认识,不断提高各行政执法部门认真履职,严格公正执法执纪的自觉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生态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
至目前,该院反渎部门对3名因滥用职权造成地下水源流失的2起案件进行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