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无图版
 
 
 
当前位置: 四川省花卉协会-E花木四川省花花协会 » 花木资讯 » 市场动态 » 安徽省划定四条“生态红线”

安徽省划定四条“生态红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2-11  作者:王逸群 常婧  浏览次数:844
    省花协12月10日资讯:

         记者日前从省林业厅获悉,《安徽省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规划(2013-2020)》已出台。 《规划》首次划定了四条生态红线,确保我省稳固增加生态容量,到202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35%,森林蓄积量达到2.6亿立方米,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4000亿元,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60%,濒危动植物种保护率达到90%。

        九项行动助推森林增长

        据了解,为实现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目标和任务,我省将开展林业生态红线保护、森林保育和木材储备、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湿地修复、物种拯救保护、城市林业建设、美好乡村绿化建设、木本粮油发展、生态文明宣教行动九项重大行动。

         《规划》划定四条林业生态红线。一是林地红线:全省林地面积确保不低于6645万亩。二是森林红线:全省森林面积不低于6225万亩,森林蓄积量不低于2亿立方米。三是湿地红线:全省湿地面积不少于1560万亩,确保维护全省淡水安全。四是物种红线:确保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严禁开发,确保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类不再增加,已濒危野生动植物全部得到保护,确保维护国家物种安全。

         鼓励企业开展森林经营

         我省将推进全省造林绿化和森林抚育经营,推进依据森林经营方案编制采伐限额的改革进程。鼓励各类经营主体按照森林经营方案开展森林经营活动。同时,还将建立和完善森林经营技术标准体系,开展森林认证,全面提升森林经营水平。

        届时,我省将在皖南山区、大别山区、淮北平原地区和其他适宜地区,着力培育和保护乡土珍贵树种资源,营造和发展短周期和中长周期用材林。此外,还将研究储备林运行、动用、轮换模式和管理机制。

        农民可参与村级涉林事务

       《规划》指出,各地需引导农民积极参与村级涉林公共事务决策,落实农民平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加强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监管,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强化林权档案信息化管理。健全农村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体系,建立长效调处机制,妥善化解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此外,全省各个村镇要在“三线三边”基础上,按照道路林荫化、村庄园林化、农民庭院花果化等要求,建设环村绿化带,开展进村道路绿化和庭院绿化,大力发展乔木、乡土、珍贵树种和特色林果、花卉苗木,形成道路与河岸乔木林、房前屋后果木林、公园绿地休憩林、村庄周围护村林的村庄绿化格局。

        扶持木本粮油深加工企业

        据介绍,我省将新建和改扩建一批以油茶、山核桃、薄壳山核桃、板栗等为主的木本粮油树种良种苗木生产基地。加强木本粮油优良种质资源保存、引进、开发、试验基地建设,重点开展油茶、山核桃、薄壳山核桃、油用牡丹、板栗等良种选育和推广工作。

        今后,我省将以产后商品化处理为重点,积极扶持建设一批加工能力强、生产工艺先进的木本粮油加工、贮藏龙头企业。

        未来或将开征生态税

        《规划》要求,我省将加快生态补偿立法,通过财政转移支付、赎买、建立生态补偿基金,对重大生态修复工程进行政策性生态补偿。同时,探索开征生态税,开展资源使用权、碳排放权为代表的环境经济手段,探索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

        此外,还将建立林业政策监测评价、效果反馈和调整优化机制。建立林业产业发展政策创新机制。完善林业规划、工程、项目等绩效评价与监督制度。实行重大政策和决策的公示和听证制度。

分享与收藏:  花木资讯搜索  告诉好友  关闭窗口  打印本文 本文关键字:安徽省划定四条“生态红线” 

新闻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