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科技发展中心组织林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委员会有关专家在山东省济南市,采用实地查看和会议讨论的形式,对山东省林科院申请的 “转BADH基因的四倍体刺槐田间试验”进行了安全性评价,认为该遗传工程体的安全性等级为Ⅰ级。经审查,符合《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国家林业局决定准予行政许可。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面积和试验方案进行,并做好转基因植株的编号、登记、监测、档案管理和安全保护工作。该许可的有效期自2005年2月21日至2008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