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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绿化方式多样 增绿不忘护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3-31  作者:赵佳  浏览次数:733
    省花协3月19日资讯:

冬去春来,万物复苏,绿化植树正当时。近年,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城市植树、护绿等工作越来越受重视;但随着城市发展,城市增绿空间不断减少。如今,这“一增一减”成为城市绿化的主要矛盾之一。城市增绿、护绿途径有哪些?市民如何参与其中?

城市增绿空间不断减少

近年,雾霾等恶劣天气让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重视环境保护,绿化是其重要途径之一。

市园林局副局长、高级工程师赵保平介绍,早在20世纪80年代,我市响应国家有关义务植树的号召,于每年春节后至3月底前进行较大规模的集中植树活动,尤其在植树节当天,组织市民前往龙门东山、小浪底水库周边集中绿化植树;现在那里茂密的侧柏等绿植,大多得益于当时的绿化。20世纪90年代开始,随着洛浦公园开建,集中植树大多在洛河两岸进行。

“随着城市发展,人口增多,建设用地越来越紧张,在2013年前后,已经很难在城市区找到一块可供集中植树的地方。因此,自2013年起,市园林部门便不再组织市民集中植树,而是由各区因地制宜,进行绿化植树。”赵保平说。

今年植树节前,市民王女士有个烦恼,她想带上小学的孩子参加义务植树活动,但不知道该去哪植树。自己随便找个地方植一两棵树,不仅会破坏当地的整体绿化,而且环保效果也有限。“想教育孩子有一颗植树增绿的心,却不知道如何践行。”王女士说。

立体绿化,有限空间更多绿

市民该如何有效参与到城市绿化植树中呢?

赵保平说,城市绿化与市民的生活、工作息息相关,3月12日植树节更多的是起到象征、宣传的作用。因此,在时间上,绿化植树不必集中于植树节当天,可以在整个春季进行;在空间及方式上,有条件的市民可以参加单位组织的义务植树,其他市民不妨在自家阳台、屋内种养绿植,实现家庭绿化。

近年,包括桥体绿化、屋顶绿化等立体绿化,日渐成为空间有限的城市增绿的法宝之一。赵保平说,有研究显示,经绿化的屋顶在夏季降低建筑室内温度1.3℃至1.9℃;在冬季升高室内温度1℃左右,具有保温隔热作用。

去年,我市在城市区的14个建筑物上进行屋顶绿化,如泉舜购物中心、红星美凯龙家居中心、洛阳正骨医院等;还在牡丹桥、九都路过街天桥等处进行桥体绿化。建议有条件的小区、学校、单位,不妨尝试屋顶绿化,在为小区业主、师生、职工提供绿化植树空间的同时,也可以美化环境。

此外,在增绿的同时,护绿也很重要,毁绿陋习要摒弃。如依树或圈树盖房、搭棚、设置广告牌;在绿地内倾倒垃圾、污水、堆放杂物、停放车辆、取土、焚烧;剥刮树皮、填封树坑、树上钉钉、拴铁丝等。

单位、个人可捐资认养参与绿化

新修订的《洛阳市城市绿化条例》于2014年12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捐资、认养等方式参与城市绿化,倡导全民参与城市绿化。

赵保平介绍,《洛阳市捐资建设城市园林绿地办法》规定,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捐资建设城市园林绿地包括:城市园林及绿地的建设、培植(育)或改造,以及纪念林、纪念树、城市公园绿地等。

具体捐资方式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县(市、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公布各区域可供捐资建设的园林绿地项目,捐资主体可向区域所属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与相应园林、绿地管护部门签订捐资建设合同或协议,支付相应城市园林、绿地建设费用。捐资建设的园林绿地项目完成验收后,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向自愿捐资建设城市园林绿地主体颁发捐资建设绿地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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