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园林工程验收程序,加强对园林工程验收的监督,近日,七台河市园林质监站对北岸新城、万宝小区、七号公馆、新东方家园、银泉小区、林苑之星、桃山区国税综合楼、书香公寓、龙韵豪庭小区、黑龙江省旺族太阳能有限公司厂区等十余个新建小区及厂区配套绿化质量监督手续进行了督办和实地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检查中,多数建设单位具有较强的绿化意识,能够切实维护国家园林城市成果,重视绿化抓落实,能按照《城市绿化条例》的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部门和施工企业进行绿化设计,在主体工程竣工时立即开展绿化工程施工,积极办理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按园林质监要求进行落实。针对检查中个别建设单位存在的问题,质监站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对未按绿化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栽植的苗木及数量较少、规格较小的,责成按规程实施。二是对绿化工程未按法规规定进行招、投标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绿化施工企业进行施工的和楼房已竣工但配套绿化迟迟不开工并不积极办理绿化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七台河市园林绿化工程开工前工程质量监督备案制度》、《七台河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和竣工备案制度》不予验收。
通过以上措施督促施工方抓住绿化施工的最佳黄金季节进行施工,提高绿化工程质量和保证苗木的成活率,确保园艺景观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