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河北省首批省级重要湿地名录公布,衡水湖等12块湿地名列其中
据悉,昌黎黄金海岸湿地、白洋淀湿地、北戴河沿海湿地、沧州南大港湿地、张家口坝上湿地、衡水湖湿地、曹妃甸南堡湿地、海兴湿地、黄骅滨海湿地、永年洼湿地、围场坝上湿地、滦河河口湿地等12块湿地列入省首批省级重要湿地名录。重点湿地保护面积328312公顷,占全省湿地面积的34.86%。
湿地是“淡水贮存库”,全国湿地维持着约2.70万亿吨淡水,占可利用淡水资源总量的96%。湿地又是“水资源调节器”,具有强大的水文调节和循环功能,在涵养水源、补充地下水及抗旱防涝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据第二次湿地调查果显示,我省现有湿地总面积94.19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5.02%。为更好保护湿地,我省制定出台了《河北省湿地保护规定》,成立了湿地保护管理中心,编制了《河北省湿地保护规划》,对重要湿地进行了抢救性保护和恢复。“十一五”以来,先后在衡水湖、南大港、白洋淀等重要湿地实施了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目前,全省近四成湿地得到了较为有效的保护,湿地保护体系初步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