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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高明区2015年将拟建40个森林家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5-09  作者:李祥锐  浏览次数:232
    省花协5月7日资讯:

乡村绿化

      昨日,高明区发布《高明乡村美化绿化及森林家园建设指导意见》,提出今年内要建成40个森林家园,到2017年,全区森林家园总数达到100个。有意参与的村民小组,可到镇街林业站申请。

      根据《指导意见》,本次森林家园建设规划将按两个原则进行。一是以村为主,村民自愿,按“一村一策”方式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二是因地制宜,以植树绿化为主要内容,打造“一村一景”的建设特色。

      区农林渔业局营林科负责人介绍,这两个原则是此番森林家园建设与早前开展的“万村绿”行动的最大区别所在。2009年,高明区政府曾免费向部分自然村提供5000株至1万株苗木,让村民在村前村后、农村公共场所、零散林地等处种植,是为“万村绿”行动。

      “我们这次行动,不仅要绿化农村,更要响应市政府提出的城市升级两年延伸计划的号召,着重对农村的改造和美化,让更多百姓享受到绿色生态的优质生活环境。”该负责人表示,等乡村森林家园建设工作完成后,全区100条自然村,村道两旁将遍布以常绿乔木为主的绿化带,村后山、风水林等地也成适合村民休闲娱乐的生态小公园,真正达到“出门有树荫,在家有花赏”的美化乡村效果。

      本次高明拟建的森林家园,共分市、区两级标准。其中,市级森林家园必须满足单位绿地面积1公顷以上,村庄绿化率达30%以上或单位绿地率40%以上;区级森林家园则是单位绿地面积0.5公顷以上,村庄绿化率25%以上或单位绿地率35%以上。

      上述负责人表示,只要是如期达到上述建设标准的申请村落,经区农林渔业局、区财政局、区林科所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现场考核验收通过后,区级森林家园每个奖励3万元,市级森林家园每个奖励10万元,呼吁有意向的村民小组踊跃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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